各学院(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若干规定》,已经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通大学
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 规定
南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5年4月19日印发
(共印80份)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若干规定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全省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05〕2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若干具体政策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讲师任职资格的条件问题
(一)除符合《2005年南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意见》(通大〔2005〕34号)中规定的讲师申报条件者外,满足以下条件者,2005年也可申报讲师职务:具有学士学位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8年及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不少于2篇、理科不少1篇;具有学士学位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5年及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不少于4篇(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校外刊物上)、理科不少于2篇。此项政策只适用于2005年和200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二)附属医院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已取得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兼职教师可申报讲师。
(三)音乐、美术、日语等三个专业的具有学士学位的教师,2005年也可申报讲师。
二、关于教师资格问题
(一)原南通师范学院专任教师申报讲师,对已具备申请教师资格所有条件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可“先评后补”,但此类人员必须在2005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与正常晋升讲师者相同。
(二)在200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对2004年6月以后学校引进的国内人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可“先评后补”。
(三)附属医院兼职教师申报讲师任职资格,在200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可“先评后补”。
三、关于转岗后申报高一级职务问题
(一)对于在现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具有4年及以上初级职龄者,可不受原职称系列的限制直接申报现岗位中级职务。
(二)对转岗后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申报的职称系列必须与现岗位相一致。
(三)除具有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申报其它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职称系列与现岗位不一致的人员必须同级转评现岗位职称后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对于少数长期(至少三年以上)在实验室工作的工程师,根据省教育厅的答复口径,2005年可直接申报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从2006年起此类人员必须同级转评后方可申报。
四、关于教学工作量问题
教师任现职期间参加培训、进修、在职攻读学位期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其教学工作量额定标准主要参考其近五年来教学工作量,其中进修期间的教学工作量减免额定教学工作量标准的30%。
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系列基础理论课程问题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副高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均须参加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基础理论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取得的合格成绩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
已取得思想政治教育或教育类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在研究生期间学习过搣基础理论课程考试攠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基础理论课程可免考。
六、关于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评聘问题
近三年来学校从海外引进的学科建设与教学科研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海外高层次人才,一般是指在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从事过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七、在200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凡我校具有评审权的中级职称系列,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
学校从2005年起,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推荐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从2006年开始,凡我校具有评审权的中级职称系列,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以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之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