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为规范招聘程序,学校制定《南通大学引进、补充紧缺人才考核暂行办法》。经研究,本暂行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通大学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引进补充
人才考核 暂行办法 印发 通知
南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5年12月1日印发
(共印20份)
南通大学引进、补充紧缺人才考核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工作,规范招聘程序,保障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机构
考核机构分别由人事处和引进、补充人才考核小组组成。
人事处负责对应聘者的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引进、补充人才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小组成员人数须在5人及其以上。
1、专任教师考核小组由用人单位主管领导1人、该学科或相关学科的专家3-5人以及人事处、教务处等有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对于拟引进的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等的考核,考核小组成员一般还须增加科学技术处、研究生部等部门的有关人员。
2、教师外系列补充人员考核小组由用人单位主管领导1人、该学科或相关学科的专家3人及人事处1人组成。
3、学生辅导员考核小组组成人员中须含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及人事处1人。
4、党政管理人员考核小组组成人员中须含用人单位党政负责人及人事处1人。
二、考核内容
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包括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掌握应聘者的专业背景,了解其专业特长、比较优势及与我校同类学科的相关性;考核其学术、技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以及具备的发展潜力及综合素质。
三、考核对象
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免考核小组考核,由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
其他专任教师、教师外补充人员、辅导员、党政管理人员均须经考核小组考核。
四、考核程序
各用人单位负责考核的时间、地点的确定,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应聘者及考核小组成员。
考核时应聘者首先进行自我介绍,然后进行讲课或学术报告,时间不少于20分钟,答辩不少于3个问题;考核小组进行评议,作出结论,填写《南通大学引进人才考核审批表》,形成书面考核意见,报人事处。
人事处将各考核小组考核意见汇总并审核相关材料,报主管校领导和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附件:《南通大学拟引进人员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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