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06年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
或从事博士后研究留学人员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接省教育厅的紧急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今年继续选拔部分留学人员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的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2、应具有一定教学与科研基础及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科研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已于今年3月通过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的人员无须再次提出申请。
  3、年龄35岁以下(1971年4月2日以后出生)。
  4、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第一外语为日语者还需具备运用英语从事学习研究、撰写论文和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英语水平达到雅思6.0分以上或日语水平达到国际日语能力考试二级以上者优先考虑。
  二、选派学科主要是国家急需的应用学科及管理学科,人文、社会科学也可适当兼顾。
  三、学校被推荐人选需参加由中日双方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人员将统一到东北师范大学留日预备学校进行日语培训。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的培训时间为2005年10月至2006年8月;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培训时间为2006年2月至8月。
  四、国外留学单位由留学候选人自行联系,最终录取结果由日方确定。申请者面试前不得联系接受导师,而必须在面试合格后方可联系接受导师,并取得“受入内诺书”。
  五、被日方录取者于2006年10月赴日。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为4至4.5年,博士后人员留学期限为1.5至2年,具体留学期限以日方确定的时间为准。
  请有意向的申请人将个人申请(需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简历于2005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下班之前送人事处师资科。

  附:国家留学网址 www.csc.edu.cn


                                  
                                师资科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