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留学回国人员先进事迹和科研及创业成果的通知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研究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人才强省的战略,大力宣传留学回国人员为我省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弘扬和激励广大留学回国人员的创业精神,吸引更多的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省人事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留学回国人员先进事迹和科研及创业成果。请学校各单位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征集留学回国人员先进事迹和科研及创业成果的通知"(苏人通[2004]260号)精神,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先进事迹和科研及创业成果的申报工作。
   根据南通市人事局通人外专[2004]300号文件精神,我校留学回国人员先进事迹上报1人,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及创业成果上报2人。
   申报人员材料(根据省人事厅文件要求)请务必于2004年12月27日(周一)上午送交人事处。

   附件一:江苏省人事厅文件(苏人通[2004]260号)
   附件二:有关表格和论文格式要求






                                   师资科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