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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大处人[2004]3号
关于选拔推荐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4]16号)精神,我省高校继续开展"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从今年起,"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由每年一次调整为每两年一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选拔原则
|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全校共6名): |
具有硕士点学院限推荐2人,其余学院、重点实验室、航海医学研究所限推荐1人 |
|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全校共10名): |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航海医学研究所限推荐1人 |
| 优秀学科梯队(全校共3个): |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航海医学研究限推荐1个 |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推荐人选要尽量考虑到学科分布,同一高校推荐的人选不得在同一个二级学科,优秀学科梯队原则上按二级学科推荐,对于已获得国家级研究与发展重大资助项目的人员,不再作为"青蓝工程"的推荐对象。"九五"以来已列为"青蓝工程"和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的,原则上不再推荐为今年"青蓝工程"的培养对象。但已列为"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的,如符合条件,可作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的推荐对象。
二、培养周期和资助额度
培养周期为3年。中青年学术带头人资助科研经费6万元(自然科学类)、4万元(社会科学类);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津贴0.4万元;优秀学科梯队奖励2万元。以上经费由省教育厅资助50%,所在学校配套50%。
三、选拔条件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献身科学的精神和强烈的开拓创新意识。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已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不超过40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独立讲授过三门以上(含三门)本、专科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良,教学成绩突出。
4、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或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等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5、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6、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带领团队协同攻关。
7、科学研究工作成绩突出,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近5年来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自然科学4篇以上(含4篇),社会科学6篇以上(含6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发行本专业专著、译著、教材、教学参考书,质量较高,且主要为本人完成。
(2)科研成果获得国家三等奖以上(含三等),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本人为主要完成者;或主持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工程、技术开发项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并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或优秀教材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励,本人为主要完成者。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情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事业心强,工作踏实,有积极进取的精神。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已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独立而系统地讲授过两门以上(含两门)主干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4、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5、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近5年来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自然科学3篇以上(含三篇),社会科学5篇以上(含5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发行本专业的专著、译著、教材、教学参考书,本人为主要作者。
(2)科研成果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奖及其以上或省厅级二等奖及其以上,本人为主要完成者;或参加省级及其以上较大科研开发项目、工程、技术项目,并取得显著成绩,本人是主要完成者。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并在教学研究方面取得较大成绩,获得过校级及其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学论文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
优秀学科梯队:
1、学科梯队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团结协作,凝聚力强。
2、学科梯队成员年龄、专业技术职务等结构合理,中青年教师占有一定比例。
3、学科梯队带头人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和组织能力,在学科成员中有较高的威信。
4、学科梯队承担研究生或本、专科生的教学任务,任务饱满,教学质量高,学生反映好;近五年有1/4左右的学科梯队成员因教学成绩突出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
5、学科梯队承担科研或技术开发任务,研发成果突出,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有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地方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务必于11月26日下班前由各学院将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机关部门双肩挑人员按从事专业归所在学院一起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优秀学科梯队推荐表(见附件,均一式五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他可为复印件),教学、科研、技术成果证明、国内外同行评价证明、授权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套。另外,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需附近5年内代表性论著2本(篇)。
五、日程安排
| 11月23~26日 |
各学院、重点实验室、航海医学研究所根据申报条件进行推荐,被推荐人填写申报表并准备相应材料,于26日17:00前经各部门汇总后报人事处。 |
| 11月29日 |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 |
| 11月29日~12月5日 |
对被拟推荐对象在学校网站上公示(www.ntu.edu.cn) |
| 12月5日 |
材料报送江苏省教育厅 |
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推荐表
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表
附件3: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青蓝工程"优秀学科梯队推荐表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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